商标版权代理
基础知识:
(一)商标注册代理
1、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注册流程: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符合要求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6-7个月左右)→符合要求下发初审公告→公告期(3个月)→无异议进入证书打印期(1个月)→商标注册证办理完成。
3、商标驳回复审:
其中,如果商标被驳回,可以进行驳回复审的程序: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起的15日内向商评委递交驳回复审申请,电子送达 30日内向商评委递交驳回复审申请,复审文件递交之日后审查9-12个月后评审小组下达复审决定书。
其中驳回复审所需要递交的文件包括:
(1)驳回复审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驳回复审申请书(正文);
(4)商标代理委托书;
(5)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证据目录及材料;
(7)驳回通知书原件;
(8)挂号信信封原件。
4、商标检索:
商标申请前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或者其他检索软件对自己想申请的商标进行近似度查询、检索,通过检索可以了解自己所要申请的商标是否已经有人提前申请,申请的类别是否冲突等相关信息。
注意的是:一般在申请日之前2个月左右的新申请的商标检索不到。
(二)版权代理
1、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因此,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2、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的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提供软件源代码;
(3)软件操作说明书或软件设计说明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5)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6)提供软件源代码;
(7)软件操作说明书或软件设计说明书;
(8)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如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
(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10)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软件著作权申请是可以办理加快审查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代理机构。
3、软件著作权递交说明书及代码的要求
(1)说明书要求A4纸张纵向最少5页,每页文字部分不少于30行(通常字体设置成小四号字,行距设置为单倍行距,间距设置为段前、段后均为0.5行)。说明书需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共60页,超出部分不提供。其中具体要求如下:说明书中允许界面图存在,但界面软件名称要与申请软件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界面所使用的软件名称可作为软件简称出现。说明书目录内容要清晰,针对代码进行说明。
(2)源程序要求A4纸张纵向60页:程序源代码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代码数少于60页(不足3000行代码)的,则提交全部代码。其中具体要求如下:
1)代码结尾处要明确体现截至(end)字符;
2)源代码每页不得少于50行。(通常字体设置成小四号字,行距设置为固定行距12磅);
3)代码不允许出现乱码。
4、作品著作权可以申请的种类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5、作品著作权所需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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